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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“农户+公司”,释放什么改革信号?

2019-03-15 13:52:57   来源:    0

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有许多亮点,比如,往年的一号文件只部署当年工作,今年却谋划了今明两年“三农”工作;再比如,今年的文件将脱贫攻坚放在第一部分,重视程度前所未有。在这些重大改变之外,有一个不太为人注意的细节,那就是首次出现了“农户+公司”的提法。它与人们熟悉的“公司+农户”模式相比不只是词序变动,同时也意味着中央“三农”工作重心发生转变,释放出强烈的改革信号。

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,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方针,也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、外部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复杂形势下,切实稳住“三农”基本盘的政策导向。而农业农村的优先发展,必须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,只有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、主动性,才能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,激发乡村发展活力。目前,全国共有2亿多农户,其中规模经营农户仅有398万户,小农户占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量的98%以上。如何让他们更好地对接现代农业市场,是关乎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严峻课题。

近年来,“合作社+农户”“公司+农户”模式在许多地区得以推广,该模式通过延长农业产业链,让无数小农户不仅参与到生产环节,甚至参与到加工环节甚至营销环节,很好地满足大市场对农产品批量化、标准化的需求,也为农民创造了一些就业机会,增加了农民收入。但是,由于小农户规模小、技术升级慢,一旦出现风险,小农户就很容易被市场淘汰。在与大公司合作的过程中,他们没有话语权:合作形式大多由公司方决定,利益分配时也会向公司倾斜,这势必会影响到农户利益。

在此背景下,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要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,完善“农户+合作社”“农户+公司”利益联结机制,加快培育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,为一家一户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,让广大农民充分享受改革释放的红利。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决定了,不管农业经营体制怎么创新,真正的主体还是农户。在“农户+公司”模式中,农户在前,公司在后,其意非常明显,那就是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地位,公司更多是协助农户顺利衔接现代农业市场。

近年声誉日隆的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,为我们考察“农户+公司”模式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样本。该企业向合作农户无偿提供技术、管理培训服务,让养殖业摆脱了粗放的生产方式,更好地实现技术升级和产业升级。在合作过程中,公司扮演的角色是服务平台,而不是指挥农户服务于自己的产业。因为服务做得好,合作养殖户收入不断提高,温氏股份也得以发展壮大,目前在全国已有五万多家合作农户。

总之,从“公司+农户”到“农户+公司”,改变的绝不仅仅是概念。在现代农业市场,小农户的标准化,是直接决定大公司职业化的前提。小农户若不能主动作为或生存良好的话,大公司也就失去了进一步发展的基础。因此,在与小农户合作过程中,相关企业应该抛弃那种施舍者与指挥者的心态,做好社会化服务,协助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。如此,农户才会积极作为,公司才能行稳致远,“农户+公司”模式中的两大主体才能就此形成双赢局面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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